第(2/3)页 姓名:万航。 年龄:二十三岁。 身份地址:江南市,平安区,静安小区一号楼一单元西户。 罪状:杀人,碎尸,烹尸。(截止目前,已经杀了三个人。) 看着灵魂书中的信息。 沈朝歌知道,这个万航,还在继续着自己的杀人行动。 打开冰箱。 看着里面的炸排骨,沈朝歌有点不想吃了。 烹尸。 沃特玛! 不用想就知道,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毁尸手法,简直是...... “唉!” 沈老板知道万老板只有这么一个儿子,虽然有些叛逆,但是平常万航这个人还是不错的。 懂礼貌,会喊人。 没想到却是一个杀人犯! 而且还是一种变态的杀人犯!! 拿起罪恶笔,在万航的名字上一划,如刀锋斩孽,万航的名字被分为两半,此刻,沈朝歌正式接手万航接下来的人生。 是死是活。 全在沈朝歌。 打开柜子,将蛊神拿了出来。 蛊神这个雕刻。 是目前沈朝歌最满意的一个了。 因为,它可以蛊惑人心,完全做到真正的完美犯罪。 “去吧!” 沈朝歌手里的蛊神化作绿色的光芒,消失不见。 在沈朝歌重新给自己倒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参茶,两个人走进了店里。 “沈老板。” “来你这里喝点水。” 周锋丝毫不客气,拿起一个一次性杯子,在饮水机接起水来。 “你这是送你妹妹回学校?” 女生很漂亮。 周锋点了点头:“这不是快要实习了吗?他们学校有一些安排,但是又太远了。” “我想着看看能不能给她安排在咱们平安区的小学里面实习。” 沈朝歌看了一眼周锋。 “你一个市局的重案组队长,这点事情对你来说,应该不难吧?” 虽然不能动用私权,可是周锋要是打个招呼的话,安排一下自己的亲妹妹,还是完全能做到的。 “不能公家私用。” 周锋脸色一肃。 沈朝歌呵呵一笑:“所以,来找我?” 周锋点了点头:“没错,我虽然不能找体质内的,但你是我朋友,朋友帮个忙,应该还是可以的。” “我的妹妹,就是你沈老板的妹妹。” 沈朝歌:“......!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