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同学老潘-《卸岭盗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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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潘,是我的初中同学,像我这种高中没读完,大学不知道长什么样子的勉强履行了九年义务的人,初中同学就变得难能可贵,那时候学校的同学给了他起了一个响亮而女性化的外号,叫潘金莲。我和老潘家离得不远,他的老爸老妈也都看我不错,经常让我在他的家里吃饭。
我和老潘得有五年没联系了,五年前见过一面,当时他混的不错,已经开上了车买了房子,在市里搞得是什么建材生意,他的女朋友非常的漂亮,而我只是一个小商贩,不是一路人话也就少了,以至于换了手机号就断了联系。
坐在距离4s店不远的一个小削面馆中,老潘一大碗削面不出一分钟就被他干掉了,我喝着啤酒吃着凉菜,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,我了解老潘这个人的自尊心特别强,生怕一开口伤到他。
“老鸟,我再来一碗!”老潘叫我的外号说。
我立马叫道:“服务员,再来一碗。”然后尽量露出稀疏平常的微笑,说:“还记得我以前在你家里蹭饭的时候,你妈做的打卤面我一口气能吃三碗。”
老潘点了点头,说:“这么多年没联系了,看你小子混的不错啊”他上下打量着我,问道:“怎么在北京城来做古董生意了?”
我愣了一下,还是点了点头,很难开口的话,但也不能不说:“老潘,念书的时候咱们兄弟的关系最好,说句不中听的话‘有钱遇小人,患难见兄弟’,你怎么……”
“混成现在这样子是吗?”老潘看了我一眼,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自卑感,仿佛就是在这个世界存活的一只小蚂蚁,当年的那种自信早已经在他身上看不到了。
见我点了点头,老潘叹了口气说:“有烟吗?”我身上没有装,立马给了服务员钱,让她帮我到旁边的烟酒店买一包。
老潘抽着烟说:“唉,别提了,做生意赔了精光,也没脸回去了,现在在4s店门口找活做。”
“找活?”我上下打量了一眼老潘,他这幅打扮能在4s外做什么,站岗当保安估计都没人用,最后老潘一说我就明白了,原来他走的是一条拿命换钱的路,在北京这种行业叫做“碰瓷儿”,说白了就是讹人。
我摇头苦笑,不知道说些什么,一会儿两瓶啤酒就下了肚,看着老潘把第二碗削面吞下去,问他还要不要,他摇头是饱了,然后就拿起一整瓶啤酒,一口气就全部倒进了嗓子眼。
老潘打了个酒嗝,叹了口气说:“这年头什么事情都不好做,就说三天前我碰到一个人,这家伙来买车,居然一分钱都没有装,我吓唬他报警,他最后就给了我一个这。”说着,他从怀里,摸出了一根食指长的三色羽毛,递给我说:“那家伙说这是东西能卖一两万,我去店里问过,也就是一两百,居然让他给骗了,本来打算今天用这跟羽毛多赚点,没想到就碰到你了。”
我盯着手里的羽毛打量了一下,已经可以证明那个人没有骗他,这跟羽毛是一种三彩玉石雕琢而成的,不知道算不算个古董,但光从玉石方面来说,应该至少能卖一万块钱。
老潘见我饶有兴趣地看着,就问我是不是想要,要的话他可以一万卖给我,其实就是他和我张口借一万我都不会说不借,立马就答应他这羽毛我出三万。
可这话一出我就看到了老潘脸色变了,一把夺过去羽毛,摇着头说一万就是一万,要是我怜悯他,那就算了。
“小爷一万买你这羽毛,两万借给你,你借不借?”我了解老潘的性格,即便是现在他还保留着一丝丝的尊严,只能用激将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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