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一十四章 仲裁之棍-《卸岭盗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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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也就说,金子在那样的年代,也就是权利的象征,谁的金子够多谁就有地位,这和现代的钱能决定地位是一个道理,有了钱别人话都愿意和你说,如果你是个穷鬼,就算是你的亲戚都会绕着你走,这算是也一个真理。

    古月示意我拿了那根权杖就走,我点头开始小心翼翼地要把权杖从男尸的枯手中拔出来,但是又担心会带尸体的手骨来,所以只能先清除了尸体腐烂和权杖粘在一起的物质,然后才把权杖抽了出来。

    拿到手中,那种沉甸甸的感觉让我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,这在当时那个年代必然代表着一种无上的权利,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它对于我来说,依旧代表着一种权利,只不过是通过它获得权利。

    金黄的仲裁之棍,上面雕刻着拇指大小的雏菊,虽然跟我一身登山装非常的不相衬,但是东西已经到手了,也就想不了那么多了,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立马回去。

    古月将棺盖重新盖好,而我却想着要不要给胖爷摸一件冥器回去,不过这家伙是人心不足蛇吞象,即便给他带回去一件,他也会嫌弃我带的少了,自然也免不了一顿的数落,不带一件也是一样的,而且棺盖已经盖上了,我也就没有再伸手去摸。

    我们两个人立马沿着原路返回,但是我想不到这根仲裁之棍会这么长的,完全就像是一根矛似的,要是和胖子那根那么长,也能勉强塞进背包里边去,现在只能当做拐杖拄着回去了。

    路上,我问古月:“万一等其他的队伍抢夺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古月看了我一眼,过了片刻才说:“你一直跟在我背后,我不会让其他人抢走的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,我无疑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似的,整个人都不一样了,所有的担忧也就没有那么重了,也可能是古月没有再把九龙宝剑顺回剑鞘的缘故,显然她已经预料到接来可能发生什么了。

    有些事情,与其想着如何逃避,还不如直接去面对,说不定那样倒是还会守得云开见月明,反正不论是谁先拿到这根仲裁之棍,肯定还会有一番恶斗,而且要比之前那种试探性的打斗要厉害一百倍。

    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抓紧这根权杖,不让任何人夺走它,只要把它带回去,到时候爱谁要谁要,反正我对这种东西没有什么兴趣,还不如九龙宝剑又帅气又厉害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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