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五一章 流火之殇(2)-《我的妹妹是偶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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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苏虞兮只收回了本金,将八百多万的盈利,全部给了几个辛辛苦苦几个月扮演卢军好友的“永清工作室”工作人员,当然具体的分配由刘永清来负责。

    此时的刘永清已经将苏虞兮奉为神人,凡是苏虞兮说的都如同圣旨,对他来说苏虞兮不是多智近妖,而是洞悉一切犹如神明,倘若苏虞兮要成立什么教派,刘永清一定是最忠实的信徒。

    这时候刚巧卢军又打电话来给刘永清,十分焦急的问他在哪里,想见个面商量一下对策,对对卢军来说,他的这些“好友”,也是同病相怜的难友,是他寻求心理平衡的最后安慰了。

    刘永清捂着电话筒,无比恭敬的问道:“小姐,现在该怎么办,我还要不要见卢军。”

    苏虞兮沉默了一下,点头道:“你去见下他,还给他一百万。”

    不仅卢军投了多少钱,苏虞兮一清二楚,对于卢军抵押房产的事情,也全部在刘永清的监视之下。

    本来苏虞兮扣了裴砚晨捐献的一百万,算好卢军最多只能拿出五百万,因此只叫他们每个人投五百万的引诱卢军上钩,但是查了些“晋德”资料的卢军,自以为这是财的良机,贪心的将房子也抵押了出去,于是多亏了一百万进去。

    虽然这也怪不到苏虞兮头上,但苏虞兮还是打算还一百万给卢军,算是公正的惩戒。

    其实苏虞兮知道,不还更好,这一百万并不能拯救卢军,反而会把他推入更深的深渊,但是不管生什么,她还是遵循着等价交换的原则,做出公正的判决,至于人性与人生,那是凡人自己应该负责的事情。

    对苏虞兮来说:这个世界一定是平衡的。如果它看起来不公正的话,那么你肯定做错事情了。你肯定在什么地方出平衡了,然后生命才显得不公正。

    (最近为了赶进度,给了自己太多压力,以至于全篇抄袭影评的事情都生了,虽然一千字对于已经两百多万的小说来说,连十万分之一都还不到,但这也是对原创者的不尊重,引用时过邮件致歉,但没经过同意就拿来用了,确实不对,我会把内容修正过来的,谢谢大家的鼓励与鞭策。作为一篇承载着网络文学良心的小说,作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,尤其是作为一个2B文学青年,以后争取用论文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你们别怪我水字数就好。)(未完待续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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