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一零零章 时代的缔造者-《我的妹妹是偶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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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前不久因为他是华裔中的佼佼者,所以被邀请加入华裔精英组织“百人会”(committeeof1oo,netbsp;      会长吴杨华亲自出面邀请了他,要说到“百人会”,在华裔中间可谓是鼎鼎大名,全球知名的大提琴家马立有、大建筑学家贝律名、美籍华裔政治家美国驻华夏大使骆佳辉等都是百人会的成员。

    而会长吴杨华更是加州历史上位亚裔和华裔法学院院长,曾被业内刊物评选为美国法律教育领域最有影响力的院长,这样的头面的人物亲自邀请程晓羽入会,算是足够给面子了吧。

    但被程晓羽毫不留情的拒绝了,因为理念不同。

    这些老一代华夏移民本质上是在致力于去华夏化,是在致力让华夏人彻底融入美国社会,成为一个美国公民,这和程晓羽这一代以华夏血统为荣,甚至对自身的血统和肤色更有优越感的新一代华夏人完全背道而驰。

    那些老一辈在八十九十年代华夏还不达的时候,就拿着J-1学生签证来美国刷盘子做二等公民的人,骨子里是瞧不起新一代华夏人的,他们对程晓羽这些买奢侈品、开豪华跑车、吃燕鲍翅的骨子里先认为自己是龙的传人的新一代华夏人,充满了看乡下来的暴户亲戚这样的优越感。

    程晓羽对此的体会也相当深刻,因此在他刚刚在洛杉矶开始拍电影的时候,一些华文报纸也是没有少嘲讽他这个红三代的,对于这些程晓羽懒得计较,但如今他也算功成名就,就想让他加入组织,沾一下他这个新进红人的光。

    对不起,没门。

    程晓羽拎的很清,华裔想要在美国博得政治地位,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,毕竟华夏是美国最强大的对手,无论你怎么割裂,你的肤色就是你的标签。

    黑人、拉丁裔、印度裔甚至到处闹事的穆斯林都可以有甜头吃,是因为他们都是能被同化的,这些人撑死了对母国有点儿文化认同感就了不得了,却很难留有太多国家归属感。

    美国才是他们朝思暮想想要“从属于”的国家。

    华夏人的情况相比来说自然大不相同,特别是这些年,华夏已经有在21世纪跟美国分管世界的架势。不少在美华夏人巴不得能华美两国机会均沾呢,怎么可能只对美国死心塌地?

    因此华夏人在美国的地位实在有些尴尬。

    程晓羽花大力气想要把夏纱沫捧上天后宝座的潜在意义,也是想替华裔打开通向主流社会的大门,不说像当年迈克.杰克逊两次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,起码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,能够带给华裔一个黄金时代。

    一瞬间程晓羽因为周遭的议论声,思绪飘的有些远,确实,一个华夏人出现在以唱歌能力为主旨的选秀比赛上,是有些奇怪。

    抛开肤色问题不说,美国音乐人瞧不起华夏音乐人也是有道理的,毕竟华夏流行音乐都是玩的霓虹玩剩下的,而霓虹更是玩的美国人三十年前的玩意。

    毕竟流行音乐这个东西就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人创造的,它的诞生与进化都与美国历史、文化息息相关,顶多再加上英国的一些影响。

    展到今天已经拥有了三百多个流派,并且每一种都有不少受众,但是华夏本土的只有歌唱祖国,歌唱军队,歌唱民族团结,到八、九十年代改革开放才接触到摇滚、民谣这些美国人已经玩烂的东西。

    直到程晓羽出现整个华夏才掀起了RnB风潮,之所以华夏的RnB风潮为什么到程晓羽出现才掀起来,这也是程晓羽能够吊打华夏音乐人的原因。

    因为要接受RnB,先就要放弃带有华夏民族特性的传统旋律性,才能转投向以节奏性为主导的R&B。

    这不仅仅改变的是乐曲本身,更多的也是唱法的转变。本身作为像日语和中文这样的语言,音节、语义的独立性和英语那种歌唱中副词虚词一大堆是完全不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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